近9年后,《中國科學院院士行為規范》更新。與舊版《院士行為規范》相比,新版《院士行為規范》新增一個“禁止行為”章節。該章節一共5條,包括“禁止以院士名義參加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、學部和學術團體、學術期刊以外活動。禁止參加各類應景性、應酬性活動。禁止參與設置以‘院士’冠名的非學術活動場所?!薄敖构_發表與自身專業領域無關的學術意見”等新增內容。
此前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《關于進一步加強青年科技人才培養和使用的若干措施》,提出減少青年科技人才個人科研業務之外的事務性工作,杜絕不必要的應酬活動,保證科研崗位青年科技人才參與非學術事務性活動每周不超過1天、每周80%以上的工作時間用于科研學術活動。禁止院士參加各類應景性、應酬性活動,是為青年科技人才杜絕不必要的應酬活動帶頭,也讓院士頭銜回歸榮譽性。
院士參加各種應酬活動,不論是主動還是被動,都和院士是最高學術榮譽的身份定位不符。各種應酬活動,不但分散院士的精力,使其不能全身心投入學術研究、教育教學,還滋生各種問題。某些機構或個人可能利用和院士的合影、與院士的交流,進行商業宣傳,這涉嫌虛假宣傳不說,還影響院士的聲譽;院士參與的應酬活動,如與學術有關,則涉嫌利用院士的人脈關系,進行申請人才計劃、研究課題、申報科研成果獎項等“運作”,這會影響到學術風氣,對青年科技人才如何對待學術研究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。
當前,我國教育界、科技界正在推進破除“唯帽子”評價改革,規范院士的行為,對于破除“唯帽子”論極為重要。當選院士,對院士本人來說,只是最高學術榮譽,不應借此擁有特殊的學術利益與學術特權。一些活動熱衷邀請院士參加,看重的是院士的“學術帽子”,以及“學術資源”,而這兩點恰恰是要破除的。院士不能戴著“學術帽子”四處站臺,更不能因為擁有院士頭銜,就可以左右學術資源的配置。配置學術資源,給誰課題、遴選誰進入人才計劃、提名誰為院士候選人,這都應該基于學術原則,而不能講人情關系。要推進建立學術共同體,實行基于學術本位的學術管理與評價,破除學術利益共同體。
規范院士行為,專門列出“禁止行為”,給院士行為劃出明確的底線,這有利于院士進行自我約束,也有利于學術共同體、社會輿論進行監督。而要從根本上讓院士頭銜回歸學術榮譽,還需要進一步推進院士評審去利益化。
具體而言,應淡化院士頭銜附加的利益,一名學者當選院士后,不能就變為“全能院士”,不但成為重大課題的負責人,還成為重要學術評審的牽頭人。如果院士變為“全能院士”,就不可避免在院士評審中為爭奪院士頭銜而產生“跑要”問題,以及當選院士后機構爭相邀請院士參加活動的利益交易。去年9月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指出,要以完善制度、解決突出問題為重點,提高院士遴選質量,更好發揮院士作用,讓院士稱號進一步回歸榮譽性、學術性。
我國青年科技人才近年來也花不少時間參加應酬活動,很多應酬活動,想拒絕也拒絕不了,因為在強調人情關系的學術環境中,院士都參加應酬活動,青年科技人才有何理由拒絕參加應酬活動?除非自己不想進步。就此而言,禁止院士參加各類應酬活動,也給青年科技人才杜絕不必要的應酬活動,創造良好的學術環境,讓學術變得簡單、純粹。院士要在以身作則凈化學術環境、培養青年科研人才等方面發揮好表率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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